醫療器械進入瑞士市場有不同于"/>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08 04:11 |
最后更新: | 2023-12-08 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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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瑞士與歐盟雙邊協議的談崩,瑞士對醫療器械提出了單獨的要求,需要完成瑞士代表以及瑞士注冊。醫療器械進入瑞士市場有不同于歐盟的要求。我們為大家列出了具體表現的幾個方面。
PART1
針對醫療器械
1) 可以通過自我宣告符合MedDO要求的,需要指定瑞士代表,準備技術文件和DoC,對標簽和說明書進行修訂以滿足瑞士法規要求。
2) 對需要公告機構參與評定的器械,需要獲得歐盟NANDO指定的公告機構或者瑞士當地的SQS公司簽發的合格評定證書之后,指定瑞士代表才可以滿足瑞士法規的要求。
PART2
針對體外診斷器械
1) 通過自我宣告符合MedDO要求的,暫時不需要指定瑞士代表,可以沿用原CE符合性聲明和歐盟授權代表繼續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