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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江蘇 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07 01:00 |
最后更新: | 2023-12-07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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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概念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以下簡稱“涉密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監理和運行維護等活動。涉密集成資質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企業事業單位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法定資格。
2. 資質等級
涉密集成資質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等級。甲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涉密集成業務(適用領域:全國);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從事機密級、秘密級涉密集成業務(適用領域: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
3. 業務類型
涉密集成資質包括總體集成、系統咨詢、軟件開發、安防監控、屏蔽室建設、運行維護、數據恢復、工程監理,以及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的其他涉密集成業務。
4. 申請單位的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2)無犯罪記錄且近三年內未被吊銷保密資質(資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3)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董(監)事會人員、gaoji管理人員以及從事涉密集成業務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無境外yongjiu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人員無婚姻關系,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具有從事涉密集成業務的專業能力;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5. 主管部門
國家或省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
那么涉密集成資質單位可否上市呢?若上市的話有何要求?涉密集成甲級、乙級資質又當如何處理?我們先來看看相關法律法規如何規定的:
【法條指引】
1.《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三十七條規定:“擬公開上市的,應當資質剝離后重新申請”。
2.《涉密資質單位擬公開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掛牌處理意見》第一條規定“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單位不得公開上市。資質單位擬公開上市,并已通過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的,應當主動申請注銷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上市后不得再持有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資質單位擬在公開上市后保持涉密資質的,可以采取資質剝離方式,在作出上市計劃的向作出審批決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資質剝離申請,按照《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補充規定》(國保發[2015]13號) 開展資質剝離審查”。
3.《涉密資質單位擬公開上市或者在新三板掛牌處理意見》解讀明確:“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單位擬公開上市,又希望“保留”資質的,可在公開上市前向作出審批決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資質剝離申請,申請材料應包括《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事項變動事前報告表》、上市計劃及證明、資質剝離方案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材料”。
4.《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補充規定》(國保發[2015]13號)第二條規定:“(一)資質剝離的基本要求:1. 擬承接資質單位與原資質單位之間存在控股隸屬關系,且關聯股份不低于50%(不含);2. 擬承接資質單位保密管理體系須符合集成資質保密標準要求;3. 原資質單位轉入擬承接資質單位的涉密人員不低于50%(不含);4. 原資質單位在建的涉密項目能夠全部轉由擬承接資質單位承擔,并履行涉密項目合同轉簽手續或征得項目委托方的書面同意;5. 原資質單位的涉密載體、設備、文件資料等的歸檔、移交、銷毀符合國家保密規定;6. 擬承接資質單位的業務收入與原資質單位的業務收入之和,應當符合申請條件要求;7. 擬承接資質單位的注冊年限不作限制性要求;8. 擬承接資質單位應當滿足資質申請條件的其他要求和“資質申請單位資本結構審查原則”的全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