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1: | 廠房樓板承重檢測 |
業務2: | 房屋鑒定中心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浙江 杭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03 02:49 |
最后更新: | 2023-12-03 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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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江廠房樓板承重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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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濱江本地區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鑒定中心, 我們承接江浙滬所有市級、鄉鎮地區建筑物安全檢測鑒定、加固施工、加固設計業務
浙江建筑第三方房屋鑒定檢測機構,作為本地有資志備案機構,我們從事浙江省所有地區的房屋質量檢測鑒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檢測服務,擁有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志、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頒發的房屋質量檢測資志和建筑工程司法鑒定資志,并通過國家計量認證(CMA)。浙江翰達檢測機構有一支結構合理、理論基礎扎實、實踐經驗豐富、技術力量雄厚、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嚴密的技術團隊,為機構、設計、施工單位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技術咨詢和解決方案,并承接各地房屋質量和工程檢測業務。
濱江廠房樓板承重檢測,
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時,個人很難找開發商理賠,法律途徑能夠很好的處理房屋質量安全問題,保護我們居民的利益。
與房屋驗收相比,房屋質量司法鑒定受法律程序和自身科學規律的雙重制約,既是司法鑒定也是技術鑒定,既要符合相應法律法規“公平、公正”的要求,又要能夠運用領域內的專注方法得出“科學、客觀”的技術為法庭提供的相關證據。
房屋質量司法鑒定的類型 :
在涉及建設工程質量的有關民事訴訟中,依據鑒定的目的,通常情況下,常見鑒定有以下幾種類型:
⒈ 施工質量鑒定
一般發生在建設單位或開發商與施工單位之間的民事糾紛中。發現或懷疑施工質量存在問題,通常是在以下情況下: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驗收時由監理或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發現,或在是施工單位起訴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建設單位反訴施工單位,懷疑施工質量存在問題。
⒉成品質量鑒定
一般發生在開發商與商品房購買者之間的民事糾紛中。隨著住房商品化的推進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居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烈,加上開發商對房屋的質量淡漠,這類案件呈上升趨勢。住戶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大多是從施工質量,特別是外觀質量開始的,如屋面漏水、粉刷層脫落等,但房屋質量不僅與施工質量有關,還涉及勘察設計質量。
⒊環境變化對臨近房屋的損害鑒定
發生在住戶與施工單位的民事糾紛中。城市密集區的基坑開挖、地鐵施工、地下水抽取、采礦等引起的地面沉降都會對臨近建筑產生不利影響。
⒋ 工程事故鑒定
當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時,為了認定責任,需要做事故鑒定。工程事故鑒定并不單純是技術鑒定,還涉及管理、政策法規等其它方面。依據事故的性質,除了追究民事責任外,可能還涉及到刑事責任。
濱江廠房樓板承重檢測
建筑物在使用過程中,常常需要進行加固改造,如對建筑物進行移位、糾傾和增層時,經鑒定原結構不能
滿足規范要求,需提高既有結構的整體性和構件的承載能力,改善結構變形性能,改擴建既有建筑,改變
其使用功能等。建筑行業的發展生產不僅僅只靠新建,對舊建筑的加固改造也非常必要的,有時候可以取
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據有關資料統計,舊建筑加固改造比新建可節約投資50%左右,縮短工期60%,收回投資的速度比新建快3
倍——5倍。本文主要探討了建筑結構加固改造技術。
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設計原則
建筑結構的加固改造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①使構件具有一定的抵抗偶然作用的能力;②使錨固連接的承
載力不低于構件的承載力;③增加鋼結構構件的耐火極限;④將部分構件改造成在碰撞和爆炸作用下不
喪失承載力的構件等。
結構加固后的使用年限,應有業主和設計單位共同商定,一般情況下為30年。到期后,若重新進行的可靠
性鑒定認為該結構工作正常,仍可繼續延長其使用年限。為經技術鑒定或設計許可,不得改變加固后結構
的用途和使用環境。
建筑結構常用加固方法
建筑物的加固施工前,應詳細查看原有建筑物的現狀及原始資料,對原有房屋進行必要的監測和鑒定,并
充分理解加固設計意圖,在此基礎上制定詳細的加固方案。加固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承載力,包括構件和結
構整體,有時也要通過加固措施提升結構抵抗變形的能力。
建筑結構加固主要有整體加固和構件加固,一般情況下是建筑的某一構件或某一區域需要加固,加固
設計方案應當從結構整體考慮,如加固梁時應當考慮柱子是否需要加固,加固柱子時又要考慮地基與基礎
是否需要加固。建筑結構加固的方法很多,包括提高承載力、增大剛度的方法和裂縫控制方法等,設計人
員要根據結構的特點和加固方法的適用性進行多方案的分析、比較,選擇zui優的方法,切實做到技術可
靠、經濟合理、方便施工。
2.1整體加固
建筑物整體加固是為了加強結構整體性,改善結構破壞形態,提高結構側向剛度和抗震能力。常用的方式
有在建筑物中增設鋼筋混凝土抗震墻或砌體墻,或者使非閉合的墻通過增設新墻使其形成閉合強等。
當磚混結構或砌體結構圈梁、構造柱設置不符合現行設計規范要求,或縱橫墻交接處咬搓有明顯缺陷,或
房屋的整體性較差時,應增設圈梁和構造柱進行整體性加固。在鋼結構中或工業建筑以及屋面系統中增設
水平支撐、柱間支撐等。
鋼結構整體加固方法還有改變結構計算圖形,是指采用改變荷載分布狀況、傳力途徑、節點性質和邊界條
件,增設附加桿件和支撐、施加預應力、考慮空間協調工作等措施對結構進行加固的方法;加設支撐增加
結構剛度,或者調整結構的自振頻率等以提高結構承載力和改善結構動力特性;增設支撐或輔助桿件使結
構的長細比減少以提高其穩定性;在排架結構中重點加強某一列柱的剛度;在塔架等結構中設置拉桿或適度
張緊的拉索以加強結構的剛度。
2.2構件加固
建筑構件加固的方法有多種,下面介紹常用的幾種。
2.2.1增大截面法。用外加鋼筋混凝土、聚合物砂漿鋼絞線、加刑鋼等加大構件截面面積,提高結構承載
力和剛度。適用于鋼筋混凝土梁、板、柱、墻;砌體柱、墻;鋼結構構件。
2.2.2粘貼鋼板加固法。在構件受力周邊外包型鋼,提高結構承載力。適用于鋼筋混凝土梁、柱;砌體柱。
2.2.3粘貼纖維復合材料加固法。構件受力表面粘貼碳纖維、玻璃纖維、芳綸纖維、尼龍纖維等,提高結
構承載力。適用于鋼筋混凝土梁、板、柱;木梁、柱;砌體墻等。
2.2.4鋼筋網水泥砂漿面層法。砌體墻表面增做鋼筋網水泥砂漿層,提高墻體抗震能力。
2.2.5鋼筋混凝土夾板墻加固法。混凝土墻或砌體墻表面增做鋼筋混凝土面層,提高墻體抗震能力。
2.2.6繞絲加固法。鉛絲、鋼絲、碳纖維或纖維樹脂纏繞圓形或方形混凝土構件或開裂木質構件,提高承
載力和延性。
2.2.7體外預應力加固法。高強鋼筋或型鋼施加預應力加固構件,提高構件抗彎、抗剪、抗壓等構件的承
載力和變形能力,改變受力特征。適用于混凝土梁、板、柱;鋼梁、柱。
對于木結構,木梁、木柱和木桁架等,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鋼夾板法、鋼拉桿法和局部托換法等。
建筑結構改造方法
改造的目的是提升房屋建筑的功能。房屋建筑的改造工程應綜合考慮房屋建筑的各項基本性能和功能,當
采取提升部分性能或功能的改造措施時,不應降低房屋建筑必備的其他功能和性能。常用的建筑結構改造
方法如下:
3.1框架體系
對于框架結構體系,可在部分框架柱間加混凝土剪力墻,形成框架——剪力墻結構體系,也可在部分柱間
加交叉鋼支撐,形成耗能鋼支撐系統的框架結構體系。純框架結構若不加剪力墻和鋼支撐,則改造后的總
高度和層數應加以限制,一般8度區高度不宜超過20m、層數不宜超過5層,7度區高度不宜超過28m、樓層
數不宜超過7層。
3.2混凝土弱剪力墻體系
既有建筑為混凝土剪力墻體系時,結構改造往往是在剪力墻中開大洞口,甚至切除柱間整道剪力墻。改造
應注意一下三點:每層抗剪強度不致過多消弱,當取消一道剪力墻時,可在同軸線上補設新的剪力墻或加
厚原有的剪力墻;當取消剪力墻引起剛度分布不協調將產生過大的扭轉效應時,應在適當位置補設剪力墻
以扭轉效應;在被鑿開的大洞口或被切除的剪力墻的上下和左右側均應按托梁和邊緣構件的引起進行
加固。
3.3砌體結構體系
對于砌體結構體系,可將部分墻段改為混凝土夾板或混凝土墻,形成砌體和混凝土的復合結構體系,也可
在原砌體結構中加混凝土構造柱和圈梁,形成約束砌體結構體系。
3.4平屋頂增設坡屋頂改造
在平屋頂上增設坡屋頂改造時,應根據房屋的具體情況,合理選擇結構形式,如在房屋已有承重墻位置砌
墻或焊鋼架找坡,原有屋面板承載力有富裕時,可在屋面板上立小鋼柱找坡。新增的坡屋頂應盡量采用輕
型鋼結構和輕型屋面,以減輕對原有建筑的負擔,優先采用輕質高強材料。
3.5改變室內建筑布局
在建筑物改造時,經常要求改變室內空間布局和平面布局,以適應新的使用功能,一般是“擴小變大”,
擴大柱網尺寸,增大層高,拆除墻體,如拆除部分框架柱,增設托梁;托梁拆墻為原來由墻支撐的上部樓
板和墻體,改用新增的梁承擔,梁可用托梁或吊梁方案等,具體方法有抽柱法、抽柱增柱法、抽柱斷梁法
、抽墻法、抽墻增墻法、抽墻增柱法。采用上述方法改造工程必須對相關的梁、柱、墻和基礎進行加固,
滿足建筑物整體性和抗震性能要求。
隨著城市既有建筑逐漸老齡化,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某些建筑原有使用功能、使用環境的改變,抗
震標準的提高,古建筑的保護,某些特殊嚴格的土地使用政策等使許多既有建筑需要進行適當的加固、改
造和修繕。加固改造的沒計要確保加固后建筑的安全。加固改造的施工企業除應施工質量外,還要特
別注重施工階段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