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班列在高速增長的數(shù)字背后,豐富貨物來源、降低運輸成本、縮短通關時間、擴大輻射范圍、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是其競爭優(yōu)勢中歐班列(成渝)重慶—中東歐國家專列順利發(fā)運
2023-11-08 10:04:41
11月6日上午,首屆“一帶一路”科技交流大會在重慶開幕
中歐班列(央廣網發(fā) 重慶渝新歐公司供圖)
當日下午,在中東歐國家**別官員代表團的見證下,一列中歐班列(成渝)重慶—中東歐國家專列從重慶團結村中心站鳴笛啟程,滿載著“重慶造”汽摩整車及零配件、日用百貨等貨物,開往中東歐國家
代表團合影(央廣網發(fā) 重慶渝新歐公司供圖)
出席此次發(fā)車儀式的中東歐國家**別官員代表團,由來自中東歐14個國家的議員、歐洲議會議員及/**顧問等部級官員組成
自2012年—中東歐國家合作機制成立以來,雙方經貿、產業(yè)、人文交流等各方面合作取得積極進展 據(jù)統(tǒng)計,與中東歐國家貿易年均增長8.1%,自中東歐國家進口年均增長9.2% 截至目前,同中東歐國家雙向投資規(guī)模接近200億美元
作為“一帶一路”重點項目,中歐班列搭建起了連接東西方的經貿橋梁 相比海運,中歐班列節(jié)省了大約一半的運輸時間,而且在成本控制、運輸安全性、供應鏈保障等方面都占據(jù)顯著優(yōu)勢,成為交付中東歐客戶的常態(tài)化物流方式 在共建“一帶一路”倡議的推動下,中歐班列已成為保障產業(yè)鏈供應鏈持續(xù)穩(wěn)定的重要運輸載體
“重慶與中東歐地區(qū)間的中歐班列貨運已超過5萬標箱、運輸貨值超過20億元,并在波蘭馬拉舍維奇、斯洛伐克多布拉、捷克帕爾杜比采等地設有15個集散分撥點 ”渝新歐(重慶)供應鏈管理公司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劉太平說
據(jù)統(tǒng)計,截至目前,重慶中歐班列累計貨運量超125萬標箱,貨重超1300萬噸,貨值超5000億元,班列運行線路近50條、可輻射歐亞超100個城市節(jié)點,是全國去回程開行最均衡、運輸貨值、貨源結構、網絡輻射最廣的中歐班列
隨著重慶市中歐班列開行頻次越來越高,物流條件越來越好,重慶加速融入“一帶一路”建設 加之西部陸海新通道、長江黃金水道等多條物流大通道在重慶交匯,可以實現(xiàn)水、陸、空多種物流通道的“自由組合”,這座城市也從過去的內陸型經濟悄然向開放型經濟轉變
目前,中歐班列已成為重慶與中東歐各國合作共贏的見證,鋪就了重慶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和地區(qū)互聯(lián)互通的“黃金通道”
DDP、DDU、DAP的這些區(qū)別
DP和DDU這兩種貿易術語在貨物的進出口中也經常會被使用到,而很多出口商對這些貿易術語的了解并不深,因此在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那么,究竟什么是DDP和DDU,這兩種貿易術語究竟有哪些區(qū)別?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作個詳細介紹
什么是DDU?
DDU的英語為“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稅交貨 (目的地)” 這種貿易術語是指在實際的工作過程當中,出口商和進口商在進口國的某個地方進行貨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須承擔貨物運送到 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以及辦理海關手續(xù)的費用和風險 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里邊并不包括關稅、捐稅以及貨物進口時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進口商 則需要辦理因為沒有能夠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結關流程而額外引發(fā)的費用和風險
一般來說,DDU所涉及到的費用明細還是比較雜的,如果使用這種貿易術語,進口商在跟貨代確認價格的時候,一定要讓對方留下書面文字,并且蓋章留底,以免發(fā)生后期的問題
什么是DDP?
DDP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意為“完稅后交貨(目的地)”,這種交貨方式是指出口商在進出口雙方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的手續(xù)后,再將貨物交給進口商
在這種貿易術語下,出口商需要承擔將貨物運送到的目的地過程中的一切風險,還需要辦理目的港清關手續(xù),交納稅費、手續(xù)費和其他費用 可以說,這種貿易術語下,賣家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是的 如果賣家無法直接或者間接取得進口許可證,那么還是應當謹慎使用這種術語
DDU和DDP的區(qū)別有哪些?
DDU和DDP的區(qū)別,主要在于貨物在目的港進口清關過程中的風險和費用究竟由誰承擔的問題 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進口報關,那么就可以選擇DDP,如果出口商沒有能力辦理相關事項,或者不愿意辦理進口手續(xù)、承擔風險和費用,那么則應該使用DDU術語
以上就是DDU和DDP之間的一些基本定義和之間的區(qū)別介紹了,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各位出口商一定要根據(jù)自己的實際工作需求,選擇合適的貿易術語,這樣才能夠保證自己工作的正常完成
DDU和DDP費用怎么算:
Fob金額.加上:1、出口口岸所有的local charge 2、海運費(不管是正的,還是負的)就是cif金額了 如果要ddu:加上目的港的local charge 如果要ddp:再加上目的港的關稅
DAP和DDU的區(qū)別: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條件(加填目的地)它是2010通則的新術語,DDU是2000通則的術語,2010里已經沒有DDU了 DAP的條款約定如下:目的地交貨 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是指在目的地,將到達的 運送工具上準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于賣方交貨,賣方負擔貨物運 至地的一切風險 當事人能清楚地列明約定目的地內的地點,因為至該 地點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A 賣方的義務:
A1 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要題提供符合買賣合同中的貨物及相符商業(yè),以及合同可能要 求的任何其他符合證據(jù) 自A1至A10 項中所提及的任何單據(jù),如當事人有約定 或有慣例時,采用電子記錄或者程序具有同等的效力
A2 許可證、批準證書、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xù) 當需要辦理通關手續(xù)時,賣方必須要自負風險與費用,以取得任何出口許可 證或其他官方批準文件,并辦理貨物出口及其在交貨前通過任何國家運送時所需 的一切通關手續(xù)
A3 運輸與契約
a)運輸契約 賣方必須要自負費用訂立運輸契約將貨物運至目的地,或位于在目 的地的約定地點(如有),如該特定地點未經約定,或不能依照實務做法確定,則賣方有權選擇在約定目的港或目的地其本意的地點交貨
b)契約 賣方并無對買房訂立契約的義務 然而,賣方必須要應買方請求,并由 買方負擔風險與費用(如有),提供買方為取得所需的信息
A4 交貨 賣方必須要D于約定日期或約定期限內,在目的地(如有),將貨物放置 于到達的運輸工具上準備卸貨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
A5 風險轉移 賣方負擔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直至貨物已經依照A4 項交付時為止, 但B5項所載明狀況中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在此列
A6 費用的劃分 賣方必須要支付
a)除依照A3 款而產生的費用外,有關該貨物的一切費用,直至貨物已 依照A4 項交付時為止,但如B6 項情形下而應該由買方支付者除外;
b)貨物在目的地,依照運輸契約系由賣方負擔的任何卸貨費用;
c)當需要辦理通關手續(xù)時,出口所需的通關手續(xù)費用,及出口應付一切關 稅、稅捐及其他費用,以及按照A4 項交貨前,貨物通過任何國家運送時的費用
A7 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要必須給予買方所需的任何通知,以便于買方能夠采取通常必要的 措施以接收貨物
A8 交貨單據(jù) 賣方必須要自負費用提供買方能夠如 A4/B4 項情形而接收貨物的單據(jù)
A9 檢查、包裝、標示 賣方必須要支付依照 A4 項交付貨物所需的檢查(如檢查品質、丈量、過磅及計數(shù))費用,以及如何由出口國要求強制裝運前檢驗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包裝貨物,除非按照慣例貨物無需包裝 除非訂立運輸契約前買方已經通知賣方特別的包裝要求,賣方得以依照合適貨物運送方式包裝該貨物,包 裝上應該有適當?shù)臉耸?
A10 信息的協(xié)助及相關費用 在可適用情況下,賣方應該依照買方請求,并由買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以適時方式,為買方提供或給予以取得買方為貨物進口,及(或)未貨物運送至最終目的 地所需的任何單據(jù)及信息,包括與安全有關的信息 賣方必須要補償買方如 B10 項情形而由買方提供或者給予協(xié)助以取得單據(jù)及信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B 買方的義務
B1 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自 B1 至B10 項中所提及的任何單據(jù),如當事人事先約定或有慣例時,電子記錄或程序具有同等效力
B2 許可證、批準證書、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xù) 當需要辦理通關手續(xù)時,買方自負風險與費用,以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者其他官方批準證書,并辦理貨物進口的一切通關手續(xù)
B3 運輸與契約
a)運輸契約 買方對賣方并無訂立運輸契約的義務
b)契約 買方對賣方并無訂立契約的義務,買方必須要按照賣方要求,提供賣方取得所需的信息
B4 接收貨物 當貨物如 A4 項情形交付時,買方必須要接收貨物
B5 風險轉移 買方自貨物如 A4 項情形交付時起,負擔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 如果
a)如買方未能按照B2 項履行其義務,則其負擔因而產生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或
b)買方未依照B7 項發(fā)出通知;則其自約定交貨日或期限屆滿日起,負擔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但以 該貨物已經清楚地辨認其為該合約的貨物為條件
B6 費用的劃分 買方必須要支付
a)自貨物如A4 項情形所交付時起有關該貨物的一切費用;
b)于目的地自到達的運輸工具為接收貨物所
山東出口貨物到烏茲別克斯坦鐵路運輸?塔什干?汽運/鋼管項目運輸
FOB、CIF和CFR
現(xiàn)在上通用的貿易方法一般分為離岸價(FOB)、到岸價(CIF)和保稅區(qū)價(CIP) 離岸價(FOB)指的是貨物越過船舷后,賣方就有根據(jù)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 也就是對于說離岸價(FOB)來說,你的貨物一離開碼頭,你就沒事了(真的沒事了嗎?請看文末案例) 而對于到岸價(CIF)來說,你必須把貨物安全的送到對方的港口后,你才能夠享有以上的權利 其中間費用有賣方負擔
到岸價報關的貨物,退稅時計算免、抵稅應該按以下公式:免、抵稅額=(成交金額-海運費-費-國外銀行及其他扣費)×退稅率
FOB,CIF,CFR三個貿易術語最早出現(xiàn)于《1932年華沙-牛津規(guī)則》 該規(guī)則幾經修改,最終以《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簡稱《1990年通則》為最通用、較為的出版物 在國內三術語現(xiàn)均規(guī)范稱為價格條款 甲板交貨,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的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之后的費用、風險轉移至買方,當然,要想讓貨物被允許越過船舷,出口通關的手續(xù)當然由賣方負責完成; 成本+運費,賣方負責將貨物運抵目的港的費用,風險以裝貨港貨物越過船舷為界,之前的風險歸賣方,之后的風險歸買方,顯然,為避免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滅失或損壞,買方要簽定合同并負擔費用; 賣方負擔貨物運至目的港期間的費用和風險,其中賣方投保的險別滿足限度即可
三個條款在遇到集裝箱運輸或滾裝船運輸時,船舷無實際意義,F(xiàn)OB條款可改為FCA(freecarrier),CFR條款可改為CPT(cost&freightpaidtodestinationpoint),CIF條款可改為CIP(costinsurencefreightpaidtodestinationpoint) 三個條款的出口通關均由賣方負擔,進口清關均由買方負擔
按照市場的習慣做法,出口貨物的金額一般按CIF貨價另加10%計算,這增加的10%叫投保加成率或加成率,也就是買方進行這筆付的費用和預期利潤 金額計算的公式是:金額=CIF價*(1+投保加成率) 以CIF為金額的計算基礎,表明不僅貨物本身,而且包括運費和費都作為被標的而投保,并發(fā)生損失是獲得賠償 因此,對于CFR/FOB合同項下貨物進行投保,需要先報CFR/FOB貨價在家成績算金額,其計算公式為:將CFR價轉化為CIF價:CIF=CFR/[1-(1+加成率)*保費率之和],將FOB 價轉化為CIF價:CIF=(FOB+F)/[1-(1+加成率)*保費率之和]
FOB貿易術語的變形
在按FOB條件成交時,賣方要負責支付貨物裝上船之前的一切費用 但由于該術語歷史較悠久,各個國家和地區(qū)在使用時對于“裝船”的概念沒有統(tǒng)一明確的解釋,在裝船作業(yè)的過程中涉及到的各項具體費用,如將貨物運至船邊的費用、吊裝上船的費用、理艙和平艙的費用等,究竟由誰負擔,各國的慣例或習慣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如果采用班輪運輸,船方管裝管卸,裝卸費打入班輪運費之中,自然由負責租船的買方承擔;而如果采用程租船運輸,船方一般不負擔裝卸費用 這就必須明確裝船過程中的各項費用應由誰負擔 為了說明裝船費用的負擔問題,雙方往往在FOB術語后加列附加條件,這就形成了FOB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FOB Liner Terms(FOB班輪條件)
這一變形是指裝船費用按照班輪的做法處理,即由船方或買方承擔 所以,采用這一變形,賣方不負擔裝船的有關費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鉤下交貨)
指賣方負擔費用將貨物交到買方船只的吊鉤所及之處,而吊裝如艙以及其他各項費用,概由買方負擔
(3)FOB Stowed(FOB 理艙費在內)
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人船艙并承擔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 理艙費是指貨物入艙后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4)FOB Trimmed (FOB 平艙費在內)
指賣方負責將貨物裝人船艙并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 平艙費是指對裝入船艙的散裝貨物進行平整所需的費用
在許多標準合同中,為表明由賣方承擔包括理艙費和平艙費在內的各項裝船費用,常采用FOBST (FOB Stowed and Trimmed )方式
FOB的上述變形,只是為了表明裝船費用由誰負擔而產生的,并不改變FOB的交貨地點以及風險劃分的界限
到岸價CIF(成本、費加運費)
1、也稱為成本加運保費(目的港)條款 是指賣方除負有在CFR條款下的同樣義務外,還必須就運輸中買方負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對貨物 賣方簽訂合同并支付費 賣方的責任自貨物越過在目的港的船舷時起轉移給購買方 也就是說在貨物于目的港越過船舷時,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2、這一價格術語習慣上又稱為"到岸價格",按照貿易慣例的一般解釋,在CIF條件下,買賣雙方的責任如下:
賣方責任:
(1)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港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并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后通知買方;
(2)負責貨物裝上船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負責辦理,支付費;
(4)負責辦理出口手續(xù),提供出口國或有關方面簽發(fā)的證件;
(5)負責提供有關貨運單據(jù),包括正式的單據(jù)
買方責任:
(1)負擔貨物裝上船以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2)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貨運單據(jù),并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貨款;
(3)辦理在目的港收貨的進口手續(xù)
3、以到岸價報關的貨物,退稅時計算免、抵稅應該按以下公式:免、抵稅額=(成交金額-海運費-費-國外銀行及其他扣費)×退稅率
成本加運費CFR(離岸加運費價)
1、也稱為成本加運費(目的港)條款 這是指買方必須支付成本和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所必需的運費,但貨物交到船上以后的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因故而發(fā)生的任何額外費用,則自貨物越過裝運港的船舷時起,賣方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2、成本加運費是指賣方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內在將貨物交至運往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支付運費
3、CFR與CIF不同之處在于:CFR合同的賣方不負責辦理手續(xù)和支付費,不提供單 除此之外,CFR和CIF合同買賣雙方義務的劃分基礎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