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02 08:36 |
最后更新: | 2023-12-02 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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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商戶申請“粵Z車牌”的條件
在以上可以申請“粵Z”車牌的資格中,適用最多,也是最容易達到條件的是以“境外商戶”身份申請,境外商戶申請“粵Z車牌”的條件是:
在廣東省投資的國外和香港、澳門、臺灣商戶,其上一年度在廣東省納稅數額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辦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15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第1個商務車指標;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第2個商務車指標;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第3個商務車指標;從申辦第4個商務車指標起,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每增加100萬元即可增辦1個商務車指標,最多不超過15個(包括該商戶已申辦的所有粵港、粵澳商務車指標)。
同一內承單位有多個投資商戶的,根據投資商戶的投資比例計算其納稅額。
同一投資商戶投資多個內承單位的,只能選取其中一個內承單位辦理。
申請香港入出內地的商務車指標只可選擇一個當前開放申請的通行口岸,口岸選定后不能變更。
原已申辦粵港、粵澳商務車指標(港珠澳大橋口岸指標除外)的投資商戶,如需申請增辦指標,按上述申請條件1的增量指標條件辦理。
申請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FV車牌)的條件
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并已在廣東省登記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可以申辦1個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在廣東省登記的金融機構,或在內地登記的金融機構在廣東省的分支機構,其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可以申辦1個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不予增辦)。
外資企業、“三來一補”企業以及已辦理出境公務車的企業,不予辦理出港商務車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