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首次月度"/>
好又快: | GOOD |
單價: | 1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浙江 杭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9 04:51 |
最后更新: | 2023-11-29 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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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轄區各企業:
為加快發展產業經濟,鼓勵街道企業做優做強,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產業扶持政策。
1.對首次月度新增入庫的服務業規(限)上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鼓勵個體戶做大做強,由個轉企且月度新增入庫的,該類型企業在庫期間每年再獎勵3000元。
2.對在庫的規(限)上企業財務統計人員,制定考核辦法,每人每年獎勵費用不超過4000元;對在庫的規(限)上個體單位財務統計人員,每人每年獎勵費用不超過2000元;對在庫的規(限)下企業(個體單位)、外貿企業財務統計人員,每人每年獎勵費用不超過1200元;每年評選優秀統計員6名,每名獎勵1000元。(考核辦法另行出臺)
3.對在庫限上批發業單位年銷售額達3000萬元及以上的,且銷售額較上年增幅達到10%-30%、30%以上的(含30%),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獎勵。對在庫限上住餐單位年營業額達500萬元及以上的,且較上年增幅達到30%-50%、50%以上的(含50%),分別給予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其他在庫服務業規(限)上單位營業收入(銷售額)達1000萬元及以上的,且較上年增幅達到30%-50%、50%以上的(含50%),分別給予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
4.對在庫汽車行業企業年銷售額首次達到萬、3000萬-6000萬、6000萬以上,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8萬元。
5.對當年實際繳納稅收在150萬元以上服務業企業評選為貢獻獎,一次性獎勵1萬元。
6.經納入街道統計范圍的民間投資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對當年實際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萬分之二給予獎勵。
7.附則
(1)本政策根據“從高、不重復”的原則補差享受國家、省、市、縣政策。但已享受縣級及以上層面“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上述政策。
(2)本政策中“首次達到”按就高且不重復獎勵,屬拆分的企業不予認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享受本政策:當年發生人員死亡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當年發生因食品安全引起較大群體性事件受縣以上職能部門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當年發生的因環境違法事項單次處罰在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的企業;當年因稅收違法被稅務機關處以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罰款的企業。
(4)以上政策僅于城南街道管轄范圍內的合法經營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及服務業行業協會享受。
(5)有關統計數據按年度計算,“銷售額”、“營業額”、“營業收入”為企業入統后體現的數據。
(6)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暫行一年,原政策文件《關于實施的通知》(城南辦〔2022〕20號)廢止。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或變化的,按新政策及規定執行或另行出臺補充意見。
(7)本政策內容由城南街道辦事處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