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投資主體設立境外企業1.《境外投資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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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8 16:21 |
最后更新: | 2023-11-28 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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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境外投資備案(ODI)2023年投資至波蘭的流程以及所需資料。
境內投資主體設立境外企業
1.《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
2.營業執照;
3.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并購相關章程(或合同、協議);
4.相關董事會決議或內部決議;
5.前期工作落實情況說明(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
6.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格式附后);
7.屬于并購類對外投資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和《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報告表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填報打印)。
境內投資主體設立境外機構
1《境外機構備案表》(加蓋印章);
2營業執照;
3設立境外機構的內部決議;
4設立境外機構真實性承諾書(格式附后)。
辦理《企業境外投資證書》載明的境外投資事項的變更手續涉及境外企業增(減)資情形
1.原《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2.《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
3.營業執照;
4.相關董事會決議或相關部門內部決議;
5.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格式附后);
6.涉及增資的,還需提交投資資金來源說明。
涉及境內投資主體名稱變更等其他情形
1.原《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2.《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
3.營業執照;
4.變更事項說明。
材料要求
要求一
《境外投資(機構)備案表》、《境外投資(機構)真實性承諾書》(需由作出境外投資決定的相關決策人員簽字)、《境外并購事項前期報告表》、相關董事會決議或內部決議均需蓋境內投資主體印章。
要求二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概況、企業基本情況、投資的必要性、項目總投資、資金來源和資金構成、人員培訓及技術來源、項目實施進度計劃、項目經濟收益和社會性效益分析等。
要求三
投資資金來源說明包含:自有資金、銀行貸 款、股東借款等內容的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如銀行對賬單或貸 款意向協議等)。
要求四
盡職調查報告應由境內專業機構出具,主要包括:主體合法性調查、主要財產狀況調查、資信狀況調查、債權債務情況調查等。
要求五
投資環境分析評價主要包括:投資行業的選擇,投資環境選擇的原因、物價水平、勞動力、交通運輸、市場規模、其他基礎設施、總分核算與分析等。
涉及境內投資主體變更情形
1原《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2《境外投資備案表》(加蓋印章);
3.營業執照;
4.受讓方相關董事會決議或內部決議;
5.境外投資真實性承諾書(格式附后)。
境外機構此類變更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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