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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3-11-28 13:01 |
最后更新: | 2023-11-28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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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IA是美國對消費品和兒童用品頒發的一項法規標準,專門管控產品中鉛含量和鄰苯的含量,凡是*過限值的講無法獲取CPSIA測試報告,也就意味兒著產品無法出口。
CPSIA即2008年8月14日由布什簽署生效的安全改進法案。該法令是自1972年消費品安全**(CPSC)成立以來較嚴厲的消費者保護法案。新法案除了對兒童產品中鉛
含量的要求*為嚴格外,還對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中的有害物質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做出新的規定。該法案還要求建立消費品安全公共數據庫。
CPSIA鄰苯檢測標準是什么?
CPSIA參照CPSO-CH-C1001-09.3,用GC-MS分析方法來進行測試。
CPSIA中鄰苯測試標準是按照章節108-鄰苯二甲酸鹽(或酯)。
鉛(Pb)含量限值是0.01%,也就是說鉛含量超過0.01%則超標。
鄰苯二甲酸鹽測試的是6P,它們分別的測試標準限值是多少呢?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含量限值是0.1%;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含量限值是0.1%;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含量限值是0.1%;
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含量限值是0.1%;
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含量限值是0.1%;
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含量限值是0.1%。
檢測項目:
a.玩具/兒童用品及涂料/油漆鉛含量測試
b.易引起窒息的小部件測試
c.橡皮/安撫奶嘴
d.帶欄桿的兒童床
e.兒童金屬飾品
f.嬰兒充氣跳床,嬰兒學步車,跳繩
CPSIA影響著美國所有生產、進口、分銷玩具服裝和其他兒童產品及護理品的相關行業。所有制造商應該保其產品符合該法案的所有規定、禁令、標準或者規則,在鄰苯二甲酸鹽含量中,除了DINP、DIDP及DNOP暫時被禁止使用,直到CHAP研究報告出臺后再決定是否解禁或列為*禁止使用外,DEHP、DBP及BBP已被禁止使用。**通過美國消費品安全**CPSC認可檢測機構檢測,否則將面對巨額罰款并導致出口中斷。
消費者產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的美國國會通過,并于2008年8月14日由布什簽署成為法律。CPSIA的設計,讓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CPSC),以*好地規范和在美國CPSIA出售進口產品的安全,還包含法規,目的是為了讓未滿12歲的*安全的兒童,要求制造商和進口商的產品表明,這些產品沒有有害的鉛和鄰苯二甲酸鹽水平。幾乎每-個產品,為12歲以下的將在美國銷售的影響CPSIA的。這可以包括使用和老式產品。美國消費產品安全**(CPSC)將允許舊貨店,他們不賣產品,可能含有高濃度的鉛,并仍然保持銷售這些產品是不是每CPSIA的法律。
鄰苯二甲酸酯限令
1、歐盟2005/84/EC指令
列出了六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葵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進行限制:
玩具或兒童護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3類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及BBP),濃度不得超過0.1%,否則不得在歐盟市場出售;
兒童可放進口中的玩具及兒童護理用品,其塑料所含的3類鄰苯二甲酸酯(DINP、DIDP及DnOP),濃度不得超過0.1%,否則不得在歐盟市場出售;
每種單獨不超過0.1%。
REACH法規
2008年10月28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中包括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按照REACH法規要求,SVHC含量超過0.1%的物品供應商需要向客戶和消費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從2011年12月l日起,該類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有責任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進行通報。
美國鄰苯二甲酸酯限制標準
2009年2月6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發布指導性文件,要求自2009年2月10日起,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用品中6類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NP、DIDP、DnOP)的含量不得超過0.1%,凡是含量超標的產品,不論何時制造,均不得進口、分銷及出售。在2008年頒布的《2008年消費品安全改進法H.R.4040》(CPSIA)還規定禁止鄰苯二甲酸酯含量超標的兒童產品出口。
阿根廷(執行日期2008.9.9)
所有玩具或兒童護理品:DEHP+DBP+BBP≤0.1%
所有可被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兒童護理品:DEHP+DBP+BBP+DINP+DIDP+DNOP≤0.1%
巴西(執行日期2008.3)
所有乙烯基材料的玩具:單類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0.1%
適用于3歲以下兒童的所有乙烯基材料的玩具:單類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NP、DIDP、DNOP)≤0.1%
丹麥(執行日期2006.7.11)
遵照2005/84/EC的規定
適用于3歲或以下兒童并且可以被放入口中的所有玩或兒童護理品:所有其它鄰苯二甲酸酯的總量≤0.05%
日本:(執行日期2003.8)
所有合成樹脂玩具:禁止使用DEHP
適用于6歲或以下兒童的,與兒童嘴部直接接觸的所有合成樹脂玩具:禁止使用DEHP,DI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