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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浙江 杭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8 04:56 |
最后更新: | 2023-11-28 0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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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潤能否直接轉增資本?要交個稅嗎?
稅局回復了!
問題:
我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法人股東、自然人股東,我公司想把未分配利潤轉增實收資本,自然人股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回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第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給大家如下:
1、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還有盈余公積以及未分配利潤科目,都可以直接轉增資本。
2、股東為自然人的,除了被投資單位是股份制企業的情況下,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轉增資本是不交個稅之外,其他情況(比如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3、股東為法人的,未分配利潤可以直接轉增資本,不存在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繳納個稅
有什么稅收優惠?
一、股息紅利差別化政策
優惠內容: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優惠
優惠內容: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賬面“未分配利潤”過大
有哪些稅務風險?
風險一: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的時候,若是平價轉讓存在價格明顯偏低,會被稅局按照凈資產核定法核定股權轉讓價格,從而征收股權轉讓的個稅。
風險二:未分配利潤派發紅利時的時候,需要征收個人所得稅。
風險三:公司注銷的時候,股東分得的剩余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于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中按該股東所占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對個人股東計征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