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組UN38.3概要報告|條件鑒定報告,電池安裝在設備中運輸的額外要求:設備應進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裝內移動,包裝方式應防止在運輸途中意外啟動;外包裝應能夠防水,或通過使用內襯(如塑料袋)達到防水,除非設備本身的構造特點已經具備防水特性;鋰電池應使用托盤裝載,避免搬運過程受到強烈振動,托盤的各垂直和水平邊使用護角保護;鋰電池裝載集裝箱內須進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強度應符合進口國的要求。
UN38.3標準檢測方法:在75±2℃下至少存放6h,在試驗溫度-40±2℃下至少存放6h。兩個極端測試溫度之間的時間間隔為 30 分鐘。這個過程必須重復 10 次。所有測試電池和電池組均在 20±5 ℃ 的環境溫度下存放 24 小時。
為確保鋰電池運輸安全,IATA航協在《危險品運輸規則》中規定,鋰電池運輸前提條件必須符合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制定的《試驗和標準手冊》測試要求。
鋰電池組UN38.3概要報告|條件鑒定報告,電池UN38.3認證的產品范圍:1.各種動力二次電池(如動力車用電池、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電動工具用電池、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2.各種手機電池(如鋰離子電池、鋰聚合物電池、鎳氫電池等);3.各種小型二次電池(如筆記本電腦電池、數碼相機電池、攝像機電池、各種圓柱型電池、無線通訊電池、便攜式DVD電池、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
UN38.3與標準IEC62133相比,UN3813標準中溫度循環項目的高低溫暴露時間長達6小時,低溫測試溫度為-40±2℃ . 溫度循環試驗的溫度循環較大,試驗周期較長。更容易導致電芯內部材料分解產生氣體。在生產過程出現問題的情況下,當溫度沖擊產生的氣體達到一定壓力時,氣體很可能從電池外殼或內部密封的薄弱點處泄漏,造成漏氣等不合格現象和液體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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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UN38.3檢測報告需要每年更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