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個人都是全職在做自媒體。
大部分人都沒有成立公司而是以個人身份入駐在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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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3-11-28 01:39 |
最后更新: | 2023-11-28 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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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網絡自媒體非常火。很多個人都是全職在做自媒體。大部分人都沒有成立公司而是以個人身份入駐在平臺。在平臺取得收入后,平臺需要代扣20%-40%的個稅后才能提現到自己的個人卡上。對于很多個人來說,對于稅是不太了解的,只覺得自己稅負太高了。
如何才能合規的方法把稅率降至2.5%?
我們要知道個人身份入駐在各大平臺,個人和平臺的關系是屬于勞務關系,從平臺取得的收入稱為勞務報酬,勞務報酬的個稅稅率就是20%-40%,除非單月低于800元是不用扣稅點的。個人從平臺取得收入提現的時候平臺需要代扣代繳個稅是沒有問題的。
既然個人入駐平臺扣稅20%-40%是沒有問題的,那么我們考慮選擇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以企業的形式去入駐平臺。以企業入駐平臺后和平臺就屬于合作關系,而不是原來的勞務關系,取得的收入不再屬于勞務報酬而是屬于企業的經營所得。提現收入的時候平臺就不需要平臺代扣代繳20%-40%的個稅,而是由入駐平臺的企業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給平臺,一般現在都是開票品目都是信息服務費,平臺收到發票后再全額支付給企業。
很多人又會覺得那企業這邊也需要繳稅的。往往這種收入都是沒有太多成本發票的,如果企業入駐沒有發票做賬,豈不是稅負也很高。理論上是這樣的,如果隨便注冊一個企業去入駐平臺,由于這種收入基本都是沒有成本發票的,可能成本就是一臺電腦一部手機一部相機,那企業取得的收入會導致企業稅負很重。重點來了!
在成立這個個人獨資企業的時候一定要把企業注冊在可以做核定征收的稅收優惠園區,因為本身就是互聯網相關的信息服務行業,對企業的的注冊地址不會有要求。只需要提前籌劃,業務真實,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例如小編目前招商的園區舉例:針對現代服務行業的的個人獨資企業做核定征收,綜合稅率低至2.5%。
開票500萬為例,在完全沒有進項發票的條件下為例計算需要繳納的稅收為:
增值稅: 500*1%=5萬
附加稅: 5*5%=0.25萬
所得稅: 500*1.4% =7萬
實際納稅額: 5+0.25+7= 12.25萬。
銷售收入500萬,僅僅需要繳稅12.25萬。如果是個人身份入駐平臺500萬收入平臺需要代扣代繳的個稅為:500*80%*40%=160萬。對比下來可以看到直接由160萬的稅負降至12.25萬,這個降幅十倍不止了。
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提前籌劃,在收入產生之前就以企業身份去入駐平臺才可以。 據小編了解,目前很多平臺如果在收入產生后才以轉換入駐的身份,那之前的收入是必須由平臺代扣代繳個稅后才能從新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