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竹木草制品出口企"/>
單價: | 1.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6 05:11 |
最后更新: | 2023-11-26 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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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竹木草制品需如實申報
我國是竹木草制品生產大國,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是傳統出口商品。我國竹木草制品出口企業多數為小微企業,由于對****和出口目的國的有關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等缺乏了解,一直以來深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影響,尤其是在蟲害、雜草,農藥殘留和認證認可等方面受國外技貿措施影響較大。
海關通過幫助企業完善以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質控制和溯源管理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提升企業生產管理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依申請出具《熏蒸/消毒證書》《植物檢疫證書》等助力企業出口木制品在國外順利通關,不斷開拓國際市場,還通過查檢預約、企業分類管理等多種措施優化營商環境,提高通關便利。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應向海關申請注冊登記,按規定如實申請報檢出口。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
注冊登記
一 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246號令)
4.《出境竹木草制品檢疫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45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8號、240號修正)
二 申請條件
申請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應具備以下申請條件:
1.廠區整潔衛生、道路及場地地面硬化、無積水;
2.廠區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區、生產加工區、包裝及成品存放區劃分明顯,相對隔離;
3.有相對獨立的成品存放場所,成品庫/區干凈衛生,產品堆垛整齊,標識清晰;
4.具備相應的防疫除害處理措施,防疫除害處理能力與出口數量相適應;
5.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廠檢員,熟悉生產工藝,并能按要求做好相關防疫和自檢工作;
6.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或制度,包括衛生防疫制度、原輔料合格供方評價制度、溯源管理制度、廠檢員管理制度、自檢自控制度等。
三 申請時應提交的材料
1.首次申請
(1)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及分類管理申請表;
(2)企業廠區平面圖及簡要說明;
(3)生產工藝流程圖,包括各環節的技術指標及相關說明;
(4)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主要原輔料清單、自檢自控計劃。
2.變更申請
(1)出口動植物產品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注冊登記變更申請;
(2)與變更內容相關的資料(變更項目的生產工藝說明、產業政策證明材料)。
3.延續申請
企業延期申請書。
4.注銷申請
注銷申請書。
四 辦理流程
(一)企業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平臺地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向所在地隸屬海關提出網上申請,提交電子版申請材料。
(二)所在地隸屬海關受理申請后,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初審,通過后提交直屬海關審核,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三)經審查符合許可條件的,依法作出準予注冊登記許可決定,并制發電子證照,企業可以在線查詢、下載和打印;經審查不符合許可條件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首次、變更、延續、注銷申請均按上述流程辦理。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資質有效期為4年,企業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所在地隸屬海關提出延續申請。
五 監督管理
海關對出境竹木草制品的生產、加工、存放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內容主要包括:
(一)檢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和生產、加工、存放等環節的防疫措施執行情況;
(二)檢查企業生產、加工、存放等條件是否符合防疫要求;
(三)檢查廠檢記錄以及廠檢員對各項防疫措施實施監督的情況和相應記錄;
(四)企業對質量問題的整改情況;
(五)其他應當檢查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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