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6 05:11 |
最后更新: | 2023-11-26 05:11 |
瀏覽次數: | 159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IVDR轉換情況調查結果堪憂
為深入了解IVDR過渡,荷蘭醫療保健和青年監察局(以下簡稱IGJ)對荷蘭約70家IVD制造商開展調查并發現:大多數現有IVD的制造商還未制定符合IVDR的要求,這終可能導致器械短缺風險,因為認證機構審查有時需耗時長達2年。而如果產品未及時獲得認證,其將不再被允許進入市場。
調查還發現:至少30%的現有IVD制造商,尚未完全履行監測產品安全和性能的義務。放眼長遠,這可能會對IVD的檢測及問題的解決產生不利影響,從而降低測試結果可靠性。
無獨有偶的是,此前歐盟關于公告機構的MDR/IVDR認證申請調查報告中,就已表達對IVDD向IVDR過渡推進遲緩的擔憂。
本次調查周期內僅收到950份IVDR申請并頒發331份證書。IVDD指令下List A&List B和自測發證,此類證書占比非常低,僅1551件;大量的IVDD-Others產品在IVDR法規下仍需公告機構審核。
荷蘭主管當局揭示制造商IVDR過渡挑戰
近期,荷蘭RAPS分會召開會議從多角度討論:關于IVDR過渡和認證事項的問題與瓶頸,尤其是“約1萬個IVD器械仍需獲得IVDR證書”的突出問題。
日前,IGJ研究表明:荷蘭制造商中有較大部分尚未完全符合新IVDR要求,其調查結果揭示了制造商面臨的IVDR過渡挑戰:
- 公告機構正面臨申請量減少的問題,但預計D類(IVDR過渡期截止時間2025年5月26日)和C類(IVDR過渡期截止時間2026年5月26日)IVD過渡期結束時申請量將達到峰值;
- 生成符合IVDR要求的性能數據和技術文檔以及時完成法規過渡,構成對制造商的嚴峻挑戰并耗費其大量資源。
- 不少制造商仍未意識到及時向新法規過渡的重要性。
IGJ對此表示擔憂并敦促歐盟及歐盟外的制造商加快IVDR過渡速度。
制造商應對IVDR過渡期的關鍵提醒
申請時間
· 確保為IVDD器械的順利過渡做好一切準備。有公告機構提出,所有D類器械的技術文檔審查應在2023年底前啟動,所有C類器械的技術文檔審查應在2024 年底前啟動。
· 如果企業已準備好符合IVDR技術文檔,請勿推遲向公告機構提出申請。公告機構表示,其目前能夠在合理的時間范圍內提供審核,但預計在過渡期截止前會出現峰值。
需注意→公告機構審核可能需要18-24個月,其中或面臨多個輪次的問題需解決。
· 如果您的企業仍在處理技術文檔或生成(臨床)性能數據,則應優先考慮前述工作的確保過渡期截止前18-24個月以上時提出申請。
2. 公告機構
不要等待指導文件,如果您所簽約的公告機構尚未獲取IVDR指定資質,那么您需要考慮轉向具備IVDR資質的公告機構。
3. 技術文檔
為確保技術文檔完整并符合IVDR(滿足IVDR附件I-III所有適用要求)。
建議使用Team-NB(公告機構協會)發布的佳實踐指南,并確保遵循公告機構具體指南(例如-某公告機構的"IVDR 文件提交佳實踐指南")。
歐盟IVDR法規框架變化
1. IVDR第10條第(4)款規定創建和維護技術文檔是所有制造商的義務;技術文檔中的歐盟符合性聲明應可供主管當局在投放市場前審查。
所有類別的產品,制造商的歐盟授權代表都應遵守IVDR第11條第(3)款(a)和(d)要求,即:
·保留1份可用的技術文檔、歐盟符合性聲明副本;
·如適用則保留1份涵蓋所有修訂和補充的證書副本;
·響應主管機構要求,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和文檔,使用相關成員國確定的歐盟官方語言,證明器械符合要求。
制造商應將技術文檔、歐盟符合性聲明及相關證書副本(如適用,包括根據第51條簽發的所有修改和補充)保存至主管當局至少10年。
2.IVDR下技術文檔應全面披露設計、生產和質量測試。
具體表現于以下文件中:
·設備描述和規格(Device Description and Specification)
·信息設計與制造(Information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General safety and Performance Re)
·收益風險分析和風險管理(Benefit-Risk Analysis and Risk Management)
·產品驗證和確認(Product Ver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3.風險管理策略更加得到重視,對收益-風險分析提出更別風險要求。
收益/風險比被予以描述,意味著:應當控制風險以使收益超過所有剩余風險。
4.保持性能評估報告連續性,產品驗證和確認是所有IVD合規性的核心。
制造商應在器械文檔中證明以下內容:
·分析性能
·臨床表現
·科學有效性
·穩定性
提示:隨著科學或醫學實踐的更新,性能評估在整個生命周期中應連續且被重新評估。該信息已被包含于上市后監督PMS文檔中,作為技術文檔組成部分。
5.需要強有力的上市后性能跟蹤PMPF計劃
IVDR第56條和附錄XIII描述全新的上市后性能跟蹤PMPF計劃的要求,包括:在質量管理體系QMS中對此的定義。
分析
荷蘭主管當局的強烈呼吁之下,有關各方尤其是制造商應盡力盡快實現向IVDR的快速過渡。
IGJ呼吁制造商迅速全面地遵守歐盟法規,IGJ將于2023年秋季開展檢查訪問,以評估制造商是否充分檢查其已上市IVD性能和安全性,必要時IGJ將強制執行以促進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