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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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北京大興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6 04:31 |
最后更新: | 2023-11-26 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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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經2004年6月15日局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或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應當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
即指從事微電影、專題、專欄、綜藝、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制作和節目版權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動的行為。
一、申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和工作場所。
3、在申請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設立許可。
行政許可辦理部門:總局社會管理司、省級廣播影視局。
申請材料目錄:
1.書面申請,并填寫《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
3.開展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業務可行性報告;
4. 主要人員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簡歷;
(2)主要管理人員(不少于三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簡歷、業績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證明等材料。
5.注冊資金或驗資證明;
6.辦公場地證明;
7.企事業單位執照或工商行政部門的企業名稱核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