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5 06:11 |
最后更新: | 2023-11-25 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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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方式:
通常的關稅納稅方式是由接受按進(出) 口貨物正式進(出)口的通關手續申報的海關逐票計算應征關稅并填發關稅繳款書,由納稅人憑以向海關或指定的銀行辦理稅款交付或轉帳入庫手續后,海關 (憑銀行回執聯)辦理結關放行手續。
(關稅繳款書)
海關征收的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消費稅、船舶噸稅、滯納金等稅費一律以人民幣計征,完稅價格、稅額采用四舍五入法計算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關稅以及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消費稅、船舶噸稅、滯納金等稅費的起征點為人民幣5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發布,經海關總署令第、240號修訂),進出口貨物放行后,海關發現少征稅款的,應當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征稅款;海關發現漏征稅款的,應當自貨物放行之日起1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征稅款。
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海關監管貨物少征或者漏征稅款的,海關應當自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追征稅款,并且自應繳納稅款之日起至海關發現違規行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