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nèi)發(fā)貨 |
所在地: | 湖北 武漢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15:21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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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8】個體工商戶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是否需要辦理備案?
答: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備案,通過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
【問題9】個體工商戶如何申報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答: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應納稅額自動進行稅款劃繳。
【問題10】我是個體工商戶,今年已就經(jīng)營所得預繳稅款,還能享受減半征稅優(yōu)惠政策嗎?
答:為最大程度釋放減稅紅利,個體工商戶今年前幾個月已就經(jīng)營所得預繳稅款的,也能享受稅收優(yōu)惠。具體辦法是,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號)應減征的稅款,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已繳納的,可申請退稅;也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
【問題11】我是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能夠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嗎?
答:可以享受。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fā)展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2號)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不論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均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