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商標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
這部商標法廢除了馬來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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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海南 海口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14:46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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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由馬來亞(現稱西馬來西亞)、沙巴和沙撈越三個地區組成。馬來西亞商標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這部商標法廢除了馬來亞、沙巴和沙撈越三地區各自的商標法規和申請程序,使馬來西亞有了一部統一商標法。,馬來西亞有關商標的法規還包括1983年9月1日生效的《1983年商標法實施細則》。在馬來西亞,商標權的取得基于使用。可注冊的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系列商標、聯合商標、證明商標和防御商標。系列商標和防御商標均被為聯合商標。商品分類采用國際分類,共分45類,注冊原則為一標一類。馬來西亞于1989年成為《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斯德哥摩文本)》的成員國。馬來西亞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