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江西 南昌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13:21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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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公司的增值稅征收范圍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覆蓋生產、銷售、服務全過程,對貨物或服務從生產、流通到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增值額征收增值稅。
稅法列舉25類不屬于增值稅征稅對象的商品和服務。具體來說,除以下項目外,均屬于越南增值稅征稅范圍:
(1)種植業、養殖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未經加工的動植物產品,或由個人、組織自行生產、捕撈出售及在進口環節進口的上述初級產品;
(2)動植物種苗,包括育種的蛋、幼雛、幼苗、種子、精子和胚胎等遺傳材料;
(3)農業生產資料,包括灌溉和排水、土壤犁耙、農業生產中的溝渠疏浚、農產品收割服務;
(4)海水、天然鹽、鹽及鹽制品;
(5)由國家(政府)出售給租戶的國有住房;
(6)土地使用權流轉;
(7)人壽保險、學生保險、家畜保險、植物保險和再保險;
(8)信貸服務、、資本轉移、金融衍生服務(包括利率掉期合約、遠期合約、期貨合約、期權交易、外匯出售及法律規定的其他金融服務);
(9)人身保健和動物保健服務,包括人和家畜的醫療檢查、預防和治療服務,為照顧高齡老人、殘疾人提供的服務;
(10)政府提供的公共郵政、電信和互聯網服務;
(11)街道和居民區的衛生和排水等公共服務;動物園、花園和公園的維護管理;街道綠化、公共照明服務;殯葬服務;
(12)使用社會捐贈或人道主義援助資金,用于涉及社會福利的文化、藝術、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住房的改造、維修和建設服務;
(13)法律規定的教育和職業培訓;
(14)國家財政資助的無線電廣播和電視廣播;
(15)出版、進口和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公告、政治書籍、教科書、教學材料、法律書籍、科技書籍,采用少數民族語言宣傳發行的明信片、照片和海報,以及音頻、視頻、磁帶、光盤和電子數據,紙幣印刷;
(16)包括公共汽車和電車軌道在內的公共交通運輸;
(17)進口國內不能直接生產的機器、設備和物資,或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的開支;進口國內不能直接生產的用于石油和天然氣領域的機械設備、配件和相關的物資運輸專用工具;進口或租賃國內不能直接生產的飛機、鉆井平臺和船舶,為開展相關領域的生產和經營活動而雇傭外國專家的相關費用;
(18)用于安全和防御的特種武器和軍事裝備;
(19)向越南提供的人道主義援助或援助物品;贈予國家機構、國家政治組織、社會組織、社會政治相關轉業組織、社會相關轉業組織或人民武裝部隊的物品;在政府規定的限額內,捐贈給個人的物品;享受外交豁免權的外國組織或個人的財物;免稅的個人財物;向國外組織、個人或國際機構提供的人道主義援助及越南獲得的無需償還的援助資金;
(20)過境貨物;為再出口而進口的貨物;為再進口而出口的貨物;根據與外商簽訂的合約,進口原材料進行生產加工再出口的貨物;越南和外貿伙伴之間、關稅區和非關稅區之間的商品和服務貿易;
(21)依據《技術轉讓法》與《知識產權法》開展的技術轉讓和知識產權的轉讓,計算機軟件;
(22)進口的尚未加工成藝術品、首飾或其他產品的金條或金錠;
(23)出口經過開采但未加工的自然資源或礦產;出口礦產價值與能源消耗支出的總和占產品生產成本 51%以上的自然資源和礦產加工產品;
(24)用于替代人體病變器官的人造制品;拐杖或輪椅等專門供殘疾人使用的工具;
(25)月收入低于一般醉低工資水平的從事商品銷售或提供應稅服務的個體經營者。
納稅人在開展本法規定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貿易活動時,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及申請退稅,但享受零稅率的項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