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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10:36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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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流程主要包括:進口單據、換單、報檢、報關、辦理設備交接單、提箱、提貨。具體操作如下:
一、進口單據:
(1)收貨人向貨代提供進口全套單據;貨代查清貨物承運船公司、船代,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2)進口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
(3)貨代提前聯系場站并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換單:
(1)貨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確認該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船,必須確認二程船名;
(2)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去船公司或船代換取提貨單(小提單)。“背書正本提單”兩種形式:①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訂艙人”,則由發貨人背書;②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真正的收貨人,則需收貨人背書。
三、報檢:
檢驗檢疫局根據“商品編碼”中的監管條件,確認此票貨是否要做商檢。
四、報關
(1)申報: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進出口貨物時,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或者電子數據交換(EDI)方式向海關報告其進出口貨物的情況,并隨付有關貨運和商業單證,申請海關審查放行,并對所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注】
①收貨人可以自行報關,也可以委托貨代的報關行或其他有實力的報關行報關;
②進出口企業向海關申報時必須提供發票、合同、小提單、裝箱單、帶背書正本提單、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進出口批文、減免稅證明及加工貿易備案手冊等單證。
(2)海關:
①通關時間:一個工作日以內,特殊貨物:二到三個工作日;
②查驗:海關在接受報告單位的申報后,依法確定進出境貨物的性質、原產地、貨物狀況、數量和價值是否與貨物申報單上已填報的詳細內容相符,實施對貨物進行實際檢查的行政執法行為。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時,報關員必須在場,并按照海關的要求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等。
查驗分為:技術查驗:依據單據以及具體貨物決定是否查驗;隨機查驗:海關放行后,電腦自行抽查;
③征稅:海關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對進出口貨物征收進口環節的稅費;
④放行:海關在接受進出口貨物的申報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貨物、依法征收稅款,對進出口貨物作出結束海關現場監管決定的工作程序;
⑤結關:對經口岸放行后仍需繼續實施后續管理的貨物,海關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核查,對需要補證、補稅貨物作出處理直至完全結束海關監管的工作程序。
五、辦理設備交接單
貨代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辦理設備交接單,它是集裝箱進出港區、場站時,回箱人、運箱人與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間交換集裝箱及其他機械設備的憑證,并有管箱人發放集裝箱憑證。分進場和出場兩種,交換手續均在碼頭堆場大門口辦理。
拼箱貨(CFS條款交貨),憑船代業務部進口科的通知單到箱管部交納進口單證費,可憑“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直接提取貨物,無須辦理設備交接單。
六、提箱:
(1)貨代憑小提單和拖車公司的“提箱申請書”到箱管部辦理進口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卸箱費、進口單證費等費用的押款手續;
(2)若押款人不是提單上所注明的收貨人,押款人必須出具同意為收貨人押款并支付相應費用的保證函;
(3)押款完畢經船代箱管部授權后到進口放箱崗辦理提箱手續,領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并核對其內容是否正確;
(4)收貨人拆空進口貨物后,將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點;
(5)空箱返回指定堆場后,收貨人要及時憑押款憑證,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費用的結算手續。
七、提貨:
(1)貨代或收貨人憑小提單,聯系拖車去船代指定的碼頭、場站提取貨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押款結算手續;
(3)拼箱貨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簽取散貨分提單,提貨時用小提單和分提單到碼頭提取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