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廣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8:08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8:08 |
瀏覽次數: | 135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滿足哪些要求的進口調味品可以準入?
(注:下文所提的“調味品”主要指植物源性調料)
(1)準入要求:海關總署對首次申請進口的國家及其產品進行風險評估,只有符合評估審查要求的國家的產品才準予進口。
進口調味品按照《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第248號令)》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249號令)》的要求進行管理。
植物源性調料需滿足《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名錄》的要求。
查詢《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名錄》的網址:http://43.248.49.223/
(2)境外生產企業注冊要求 植物源性調料屬于18類以內推薦注冊產品,境外生產企業,獲得海關總署經批準后方可進入。
(3)進出口商備案要求
進口前,進口商應該在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進行備案,直屬海關審核通過后,通過備案系統發布備案號。
(4)官方證書要求
境外生產商應當提供原產地證書、原產國衛生證書(植物檢驗檢疫證明)
(5)檢驗檢疫要求
進口調味品應當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檢驗檢疫要求。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前,按照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實施檢驗。
對于首次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調味品,海關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決定暫予適用的標準進行檢驗。
(6) 中文標簽要求 一般食品中文標簽上應有產品名稱與配料表、規格、原產國或地區、營養成分表,以及國內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植物源性調料依據《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關于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預包裝食品,無需標示營養成分表。
進口清關需要什么材料?
> >國外文件
1. 合同;
2. 發票;
3. 裝箱單;
4. 植物檢驗檢疫證明;
5. 原產地證;
6. 廠商出具的生產日期與保質日期證明;
7. 提單。
>>國內文件
1. 收貨人營業執照、報關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2. 境內收貨人備案截圖;
3.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備案截圖;
4. 代理進口協議(經營單位和收貨單位不由兩者需簽訂的協議) ;
5. 運費發票(成交方式為EXW、FOB時需提供) ;
6. 保險費發票(成交方式為EXW、FOB、 CFR 時需提供) ;
7. 收貨人承諾書(我司提供給版本) ;
8. 出入境貨物收發貨人質量安全合格保證(法人簽名+蓋章)
9. 換單證明、提貨證明等換單提貨資料。
小編提醒您自2022年1月1日以后生產的產品需在產品內外包裝上顯示境外生產廠家的在華注冊號。
相關成分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
根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2011)的規定:
關于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預包裝食品可免于標示營養標簽,對于單項營養素含量較高、對營養素日攝入量影響較大的食品,如腐乳類、醬腌菜(咸菜)、醬油、醬類(黃醬、肉醬、辣醬、豆瓣醬等)以及復合調味料等,應當標示營養標簽
部分調味料屬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食藥同源),這種情況下還得結合產品的HS編碼,看監管條件中是否涉及藥品通關單或者瀕危證明等特殊監管證件,并根據實際海關監管要求辦理相應的清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