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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 | 1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浙江 杭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7:16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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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勵知識產權創新與加強保護
1.鼓勵知識產權獲權、實施與保護。
(1)對境內外授權的發明專利(專利權人為企事業單位,下同),每件按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年費除外)的 50%進行資助。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完成登記每件進行資助。以上知識產權獲權資助有效期均自授權公告日起一年內,且企事業單位注冊地址和專利獲權地址均需在余杭區。
(2)著作權登記獎勵。對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攝影、建筑作品;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每件作品進行獎勵。
(3)對利用專利、商標質押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企業,給予實際貸款額上年末一年期 LPR 的 一定比例進行貼息資助。
(4)知識產權維權補助。區內企事業單位在知識產權受到不法侵害或受到不實侵權指控時,積極開展維權行動并獲得成功的,按其維權費用一定比例給予補助。
(5)對注冊在轄區內,經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備案成功,且符合我區產業政策導向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給予資助。
(6)對新獲批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給予資助。
(7)對新獲得馳 名 商 標認定的企業,給予資助。
2.強化知識產權引領示范作用。
(1)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省級知識產權(專利)示范企業的給予資助。對從區外新引進已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和省級知識產權(專利)示范企業,經審核確認在有效期內的,按首次認定的同級標準給予資助。
(2)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異獎的專利權人給予資助,對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異獎的專利權人給予資助;對獲得浙江省專利金獎、優異獎的專利權人給予資助;對獲得杭州高價值知識產權智能產品創新創意大賽金獎、銀獎的專利權人給予獎勵。
(3)優異著作權獎勵。對獲得國 家級獎項的著作權登記作品,給予獎勵;對獲得浙江省級獎項的著作權登記作品,給予獎勵。
(4)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機構出具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證書的企業,給予實際發生認證費用一次性資助。
(5)對推進品牌戰略新獲得“中國商標金獎”的企業給予資助。
(二)鼓勵企業質量提升和爭創品牌
(1)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給予資助,對獲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浙江省人民政府質量管理創新獎的組織給予資助,對獲得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創新獎的組織給予資助。
(2)對獲得區人民政府質量獎和區人民政府質量管理創新獎的獲獎組織給予 資助,并頒發證書和牌匾;對“鼓勵獎”獲獎組織頒發證書。
(3)企業獲得“浙江制造”認證的,給予資助。 獲得“浙江農產”“浙江服務”認證的,給予資助。
(三)鼓勵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
(1)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包括“浙江制造”標準)、省市地方標準和長三角區域標準的研制項目第一起草單位,完成一個標準項目,給予一次性資助。
(2)標準制定第一起草單位為行政單位、非在余杭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行業協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第二起草單位(特指企業)減半資助。
(3)對參與國 家標準的研制單位,給予一次性資助。
(4)對國內標準修訂項目,連續主導起草的,減半資助。國內標準首次發布時為非“第一起草單位”,標準修訂時成為第一起草單位,予以全額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