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fā)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fā)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fā)布時間: | 2023-11-24 05:18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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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資類指標。
1.在我省投資的海外、香港、澳門、臺灣省的商戶,前一年在我省納稅的,可以申請香港、澳門進出內地的商務巴士指標:如果申請第一個商務巴士指標,上一年度的稅額將超過1.5萬元;申請第二輛商用車指標的,前一年納稅額超過50萬元;申請第三輛商用車指標時,前一年納稅額超過100萬元;從申請第四輛商用車指標開始,每增加100萬輛商用車指標就可以增加一輛商用車指標,最多15輛。粵澳兩地車牌。
2.對于上一年度超過100萬元的我省企業(yè),可申報內地進出香港商務車指標。
3.按指標使用,港口通行能力,全省企業(yè)平均納稅水平等,調整幅度不超過20%。
(二)港珠澳大橋珠海港粵港商用車指標申請條件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維護粵港牌照指示。
投資指標。一年內有效。指標期滿后,可申請延期;符合條件的,延期一年:
(1)香港進出內地商務巴士指標步行港珠澳大橋口岸,持有人每年應支付5萬元以上。
(2)在港珠澳大橋港口以外的其他港口行駛進出內地的商用車,持有人上一年度必須納稅15萬元以上,商用車指標每15萬元辦理一次。
(3)內地進出香港商務巴士指標,持有人去年繳納的稅款應達到3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