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公司除了營業執照以外還需要代理記賬許可"/>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湖北 武漢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4:51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4:51 |
瀏覽次數: | 189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代理記賬公司必須是依法設立的企業,并不是隨便成立一個公司就可以做代賬業務。代理記賬公司除了營業執照以外還需要代理記賬許可證,這樣才能夠承接基本的代賬業務。取得了代理記賬許可證的代賬公司需要帶稅務局報備,所有合法的代賬公司都會受到稅務局的監管。
代理記賬公司成立的條件
1、專職人員不少于3名;
指僅服務于一個代賬機構的代賬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5、擁有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代理記賬公司可以承接哪些業務?
1、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個人代理記賬合法嗎?
之前我發過一篇說個人代賬不合法的文章,很多人并不關注法律的規定是什么,單單就是情緒輸出。這我依然引用財政部會計司的回復內容,內容如下:
問:個人具備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條件,但不申請代理記賬,卻以個人名義承接大量的代理記賬業務,有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允許或者不允許?對這種情況如何進行處罰?對其個人如何進行處罰?
答:感謝您對會計管理工作的關注與支持。關于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的答復意見如下:個人代賬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六條關于“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規定。應當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第二十六條關于“未經批準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有關規定予以查處”的規定予以查處。
按規定來講代理記賬必須有資質的企業,個人代賬不受法律保護。實際并沒有明確的說明如何處罰,個人代賬對于供需雙方來講都要承擔一定的風險,這個風險并不是一句靠譜就能抵消的,要是真遇到問題,客戶會追責,而個人無法承擔過大的風險,從法律上講雙方的行為都不受保護。
從實際的角度講,個人代賬只要不出問題確實也沒人去查你!對于個人代賬會計依然要提醒一下:
1、涉及到虛開發票的事情,一定不要參與不要簽字,任何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票都屬于虛開發票。這個查的非常嚴格,金額涉及過大的會被移交法辦,這個是有先例的!
2、代賬會計做兼職,每月的報酬只有幾百塊錢,千萬要學會保護自己,違法的事情不要做。
3、不要貪小便宜,不要因為老板的一點好處就開始立場不堅定,會計要有立場,要合法合規辦事。不要主動去給老板想一些鉆空子的辦法,對自己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