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住建檢測 |
服務項目: | 學校、幼兒園安全檢測抗震檢測 |
檢測時間: | 10-15個工作日 |
單價: | 2.00元/平方米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4:25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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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中小學房屋安全檢測內容
根據委托單位要求,對受檢房屋就以下項目進行現場檢測:
(1)結構體系調查及圖紙測繪,包括房屋結構形式、軸網尺寸、構件布置、層高等;
(2)房屋變形檢測,包括房屋整體傾斜、相對不均勻沉降等;
(3)主要承重構件混凝土強度檢測;
(4)鋼筋混凝土構件截面尺寸及鋼筋配置檢測;
(5)表觀病害普查;
(6)結構承載能力計算分析;
(7)房屋安全性鑒定。
現有建筑應根據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按現行國家標準《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分為四類,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驗算的綜合鑒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丙類建筑,應按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進行抗震驗算,達到在遭遇預估的*三水準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安全的嚴重破壞的抗震鑒定目標。
2乙類建筑,除9度外應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按不**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3甲類建筑,應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按專門規定并**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4丁類建筑,7~9度時,應允許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允許比本地區設防烈度適當降低要求;6度時應允許不做抗震鑒定。
現有建筑應根據實際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規定選擇其合理的后續使用年限并符合相應的抗震鑒定要求:
1合理的后續使用年限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8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現有建筑,應至少采用后續合理使用年限30年;條件許可時,應采用40年或50年。
2)在90年代建造的現有建筑,應至少采用后續合理使用年限40年,條件許可時應采用50年;當本地區設防烈度**原設計的設防烈度時,也應允許采用30年。
3)在2001年及以后建造的現有建筑,應采用50年;當本地區設防烈度**原設計的設防烈度時,也應允許采用40年。
2不同后續使用年限的抗震鑒定要求如下:
1)后續的合理設計使用年限30年,應按本標準規定的A類建筑進行抗震鑒定。
2)后續的合理設計使用年限40年,應按本標準規定的B類建筑進行抗震鑒定。
3)后續的合理設計使用年限50年,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的要求進行抗震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