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住建檢測 |
服務項目: | 學校、幼兒園安全檢測抗震檢測 |
檢測時間: | 10-15個工作日 |
單價: | 2.00元/平方米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2:09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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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中小學房屋安全檢測技術服務
幼兒園的抗震等級是多少?
現有建筑應根據其重要性和使用要求,按現行國家標準《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分為四類,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驗算的綜合鑒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丙類建筑,應按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進行抗震驗算,達到在遭遇預估的*三水準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安全的嚴重破壞的抗震鑒定目標。
2乙類建筑,除9度外應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按不**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3甲類建筑,應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按專門規定并**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4丁類建筑,7~9度時,應允許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允許比本地區設防烈度適當降低要求;6度時應允許不做抗震鑒定。
現有建筑應根據實際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規定選擇其合理的后續使用年限并符合相應的抗震鑒定要求:
1合理的后續使用年限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8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現有建筑,應至少采用后續合理使用年限30年;條件許可時,應采用40年或50年。
2)在90年代建造的現有建筑,應至少采用后續合理使用年限40年,條件許可時應采用50年;當本地區設防烈度**原設計的設防烈度時,也應允許采用30年。
3)在2001年及以后建造的現有建筑,應采用50年;當本地區設防烈度**原設計的設防烈度時,也應允許采用40年。
2不同后續使用年限的抗震鑒定要求如下:
1)后續的合理設計使用年限30年,應按本標準規定的A類建筑進行抗震鑒定。
2)后續的合理設計使用年限40年,應按本標準規定的B類建筑進行抗震鑒定。
3)后續的合理設計使用年限50年,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的要求進行抗震鑒定。
1、現有鋼筋混凝土房屋抗震鑒定,應依據其設防烈度,現場應重點核查以下部位:
1.1 6度時,應檢查局部宜掉落傷人構件及部位,如女兒墻、走廊欄板以及外裝飾構件等;樓梯間非結構構件的連接構造。
1.2 7度時,除應滿足*1款檢查要求外,尚應檢查梁柱節點的連接方式、框架跨數及不同結構體系之間的連接構造。
1.3 8度及以上時,除應滿足第1、2款檢查要求外,尚應檢查梁柱配筋、材料實體強度、各構件之間的連接方式、結構體型的規則性、短柱的分布、使用荷載的大小及發布、填充墻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構造等。
2、現場主要檢測項目及要點
2.1混凝土強度等級
2.1.1檢測方法
主要采用回彈法進行檢測,對于長齡期或當混凝土內外質量存在明顯差異或采用泵送混凝土制作的構件碳化深度大于2㎜時,應結合取芯修正。
2.1.2執行標準
《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23:2001
《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CECS03:2007
《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04
2.1.3檢驗批劃分
材料品種和設計強度等級均相同、成型工藝和養護條件基本一致且齡期相近的同類結構或構件作為一個檢測批。
2.1.4抽檢數量及部位
每個檢測批內,應隨即抽取不宜少于5個同類構件,每個構件布置5~10個測區;如出現異常現象,應加大抽檢數量,直至按批量檢驗。當采用取芯法進行修正時,宜在結構受力較小的部位進行取樣。
2.2填充墻
2.2.1檢測內容
砌筑砂漿強度、拉結鋼筋設置。
2.2.2檢測方法
砌筑砂漿強度和拉結筋設置檢測可參照上節2.2、2.3條款相關要求進行。
2.2.3抽檢數量:一般每層可隨機抽檢2~5片填充墻體,如出現異常現象,應加大抽檢數量。
2.3現澆構件鋼筋設置
2.3.1檢測內容
鋼筋間距、保護層厚度和鋼筋直徑檢測。
2.3.2執行標準
《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規程》JGJ/T152:2008
2.3.3檢測方法
主要采用電磁感應法,所用儀器為鋼筋測定儀。
2.3.3.1鋼筋間距及保護層厚度檢測
1正常情況下,板、墻類構件測量受力鋼筋的間距和保護層厚度;梁、柱類構件測量箍筋間距和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
2鋼筋間距應連續測量至少6個值(7根鋼筋);保護層厚度為檢測區域內的受力鋼筋數量。
3選擇適當的檢測面(相鄰鋼筋影響較小位置),檢測面應清潔、平整,并應避開金屬預埋件。
4鋼筋混凝土保護層檢測時,被測鋼筋的同一位置應重復檢測兩次。當兩次檢測值相差不大于1㎜時,取其平均值作為該部位鋼筋保護層厚度實測值;如大于1㎜,應重新檢測或剔鑿核實。當鋼筋保護層厚度過小時,可采用在探頭下附加墊塊,所加墊塊厚度在計算時應予扣除。
2.3.3.2鋼筋直徑檢測
1鋼筋直徑的檢測應采用鋼筋探測儀結合鉆孔、剔鑿的方法進行,剔鑿數量不應少于30%該規格被測鋼筋且不少于3處。
2被測鋼筋與相鄰鋼筋的距離應大于100㎜,且其周邊的其他鋼筋不應影響檢測結果;每根鋼筋重復檢測2次,*2次檢測探頭應旋轉180°,每次讀數必須一致。
2.3.4抽檢數量
一般可每層隨機抽檢2~5處,如出現異常現象,應加大抽檢數量,直至全檢。
2.4鋼筋混凝土抗震墻
2.4.1檢測內容
主要核查鋼筋混凝土抗震墻鋼筋間距及厚度,必要時剔鑿核查鋼筋直徑。
2.4.2檢測方法
主要采取鋼筋測定儀檢測鋼筋間距;混凝土測厚儀測量抗震墻厚度。
2.4.3抽檢數量
一般每層可隨機抽檢1~2處,如出現異常現象,應擴大檢測范圍。
2.5構件加密區箍筋配置
檢測內容:主要核查梁、柱構件加密區箍筋間距及長度,必要時剔鑿核查鋼筋直徑。
檢測方法:主要采取鋼筋測定儀檢測。
抽檢數量:一般每層隨機抽檢不少于5處,如出現異常現象,應擴大檢測范圍。
2.6預應力多孔板
檢測內容:主要核查預制板的支承長度;當8度及以上時,還應核查預制板之間以及與大梁的拉結措施。
檢測方法:主要采取局部剔鑿核實。
抽檢數量:一般可每層隨機抽檢2~5處,如出現異常現象,應擴大檢測范圍。
2.7構件損傷
檢測內容:主要核查鋼筋混凝土構件有無明顯開裂、變形、露筋或銹蝕等現象;填充墻有無明顯開裂或與框架脫開。
檢測方法:主要采用目測觀察,必要時使用裂縫測寬儀測量裂縫寬度。
抽檢數量:宜整棟建筑普查。
2.8變形縫
主要檢查變形縫設置及其寬度,變形縫工作狀況,縫內有無垃圾、雜物等。
2.9對于無圖紙和地質勘探等資料的工程
對于無圖紙資料的工程,應現場補繪建筑和結構平面布置圖;對于無地質勘探資料的工程,還應對建設場地地質狀況進行補勘;其補充資料的深度與廣度以能滿足抗震或安全性能鑒定與結構分析為基準。
2.9.1建筑平面布置圖的繪制
補繪的各層建筑平面布置圖應包含的主要內容:建筑說明、軸線尺寸,填充墻體厚度與布置,樓屋面標高,門窗洞口布置與尺寸,非結構構件(女兒墻、陽臺欄板等)尺寸與布置,以及其他應補充建筑方面的資料等。
2.9.2結構平面布置圖的繪制
補繪的各層結構平面布置圖應包含的主要內容:結構說明、基礎類型、布置與截面尺寸,上部結構軸線尺寸,主要受力構件(柱、梁、板)截面尺寸、布置與鋼筋配置,以及其他應補充結構方面的資料等。
2.9.3地質狀況補勘
地質補勘報告應包含的主要內容:建筑場地類別,土層劃分、厚度及巖土特性,有關土層動力參數以及巖土地震穩定性評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