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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 2023-11-23 19:23 |
最后更新: | 2023-11-23 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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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為了引進大量人才,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以下簡稱高才計劃)、youxiu人才入境計劃(以下簡稱優才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專才計劃)等人才入境計劃受到廣泛關注。很多通過以上方式獲得香港居民身份以后,期望將香港居民身份轉為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以便享受與香港本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和權利,比如更換為香港護照、稅收政策、教育政策等。
下文整理了通過上述計劃取得香港身份后,如何轉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香港身份類型
香港有兩種身份類型,即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通過留學、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以及目前的高才、優才、專才及進修移居等計劃獲批入境香港拿到的都是“香港居民身份”。憑借香港居民身份可以在港生活、工作、享受當地公立醫療及義務教育服務等。如果期望享受和香港本地居民完全同等的福利待遇,則需要獲得“香港yongjiu居民身份”。
二、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
法定權利和福利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及相關法規規定,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如下法定權利和福利:
01
居留權
《基本法》第2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yongjiu性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根據香港《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第2A條的規定,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香港居留權,包括:(a)在香港入境;(b)不會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條件;(c)不得向其發出遞解離境令;及(d)不得向其發出遣送離境令。不同于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的香港居留權,香港居民身份的逗留期限存在限制,僅持有香港居民身份但希望繼續留在香港時,需要在期限到期后續簽。02
選舉投票權與社會福利
根據香港《立法會條例》第27條規定,擁有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即獲授予選舉投票權。在社會福利方面,香港yongjiu性居民可以享有申請公共房屋等福利。03
中國籍的香港yongjiu性居民享有的特殊權利
對于中國籍的香港yongjiu性居民,可享有額外的特殊權利,比如更換為免簽160多個國家及地區的香港特區護照,擔任香港特區政府的gaoji職位,以及享受內地針對“香港籍居民”的福利政策,如在內地大灣區購房免shebao、港人稅收政策、子女參加港澳臺華僑生聯考等。
三、通過“高才”“優才”等計劃
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后轉為
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相關要求
01
法律規定的7年時限要求
根據《基本法》第24條及香港《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規定,在香港境外出生而合法地獲準在香港居住,并已在港居留7年的中國公民,是香港yongjiu性居民。相應地,在香港入境事務處關于“優才”“高才”等計劃中也表明,根據上述計劃核準來港人士,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于7年后,可依法申請香港居留權,即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于7年,是法定的可以申請轉為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的最低時限要求。02
“通常居住”并不等同于連續居住
上述7年的法定時限,并不等于一定要在香港逗留7年而不能出境。香港法律只規定,該人在該段期間內必須是“通常居住于香港”,該人在7年內曾因事而暫時離開香港,但仍可能被繼續視為通常居住于香港(例如曾往外地度假、公司外派或短期留學)。“暫時性”一詞并無清楚明確的定義,但《入境條例》第2(6)條列明若干可供考慮的因素,根據該條規定,如有任何人暫時不在香港,并不表示該人已不再通常居住于香港。(1)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
(2)其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3)是否受雇于香港本地的公司(不需要在香港本地工作,也可外派);(4)該人的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比如是否在香港居住或就讀。● 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論是否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
● 在違反任何逗留條件的情況下留在香港;或● 以難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羈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別難民身份或遣離香港;或● 在政府輸入雇員計劃下受雇為外來合約工人而留在香港;或● 受雇為外來家庭傭工(指來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或● 以《領事關系條例》所指的領館人員身份留在香港;或● 以香港駐軍成員身份留在香港;或● 以訂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證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03
保證順利續簽以維持身份的連續性
目前,通過“高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人士在香港的首次逗留期限為2年,“優才”計劃等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人士在香港的首次逗留期限為3年。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要求,申請人在逗留期滿前4周,需要向入境處提交延期逗留的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高才”計劃首次逗留期限屆滿之后續簽模式為3年+3年,“優才”計劃首次逗留期限屆滿之后續簽模式為3年+2年。
以“優才”計劃為例,為了保證通過該入境計劃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后順利續簽,以達到申請yongjiu性居民的法定7年時限,需要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已于香港定居及對香港有所貢獻。實務操作中,下列證明文件提供得越多,能夠有效續簽的可能性越大:
1.子女在港就讀證明(成績單、學生手冊等);
2.慣常住所的通訊住址(自購、租賃或親友住址皆可);
3.在港購買車輛、上牌及香港駕照證明;
4.香港手機在香港網絡的入網證明;
5.公用單據(水電費、煤氣費、費、網絡費等);
6.金融機構單據(銀行月結單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時還款記錄證明;
8.在港購買保險的相關證明;
9.社群服務(慈善集團、商會、私人會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員于外地工作的相關證明;
11.聘請專業人士證明(家庭醫生、律師、會計師等);
12.自己在香港成立公司的證明或掛職在香港公司;
13.入境香港的記錄;
14.香港強積金(MPF)的相關記錄。
實踐中,順利續簽的可能性比較大的情況包括:(1)人在香港,例如已經在香港居住、工作。(2)人不在香港,但生活與香港聯系度高。例如提供證明文件證明配偶、子女在香港生活或就讀,自己在內地工作,或者是受雇于香港公司,但被外派到內地或其他地區。對于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與香港有一定聯系度的情況,在申請續簽時可能只能通過嘗試向相關入境事務處解釋不在香港的理由以供入境事務處考慮。
04
法定7年時限滿足后申請轉永居的注意事項如前所述,對于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并且在逗留期限屆滿后順利續簽,滿足在香港通常居住超過法定7年時限后的人士而言,其可以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香港yongjiu性居民身份。1. 在申請轉永居時,基于前述的維持身份的連續性,以及與香港的聯系程度等因素,同樣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以供入境事務處考慮,包括:
(1)通過“高才”“優才”計劃連續7年的續簽簽證記錄;
(2)申請人的繳稅記錄;
(3)zuihao每半年一次的入境香港記錄(7年間zuihao存在一段時間在港連續住滿250天);
(4)在港生活記錄(申請人在港買車、買房、租房、買保險等);
(5)消費流水證明(比如申請人的香港銀行賬戶的流水單據等)。
2. 申請轉永居時,有如下問題值得注意:
法律并未規定只能在7年后申請轉永居,實踐中,可以選擇在通常居住滿足7年之后的任一年轉永居,例如第8年、第9年,期間一直保持正常續簽。當事人也可以選擇條件滿足后不申請轉永居,通過一直續簽以保留逗留資格。
申請轉永居的時候,不要求申請人和受養人一起轉永居,可以申請人先申請轉為永居,再轉受養人。申請人也可以不轉永居,只轉受養人為永居。
轉永居被拒不代表yongjiu喪失了申請永居的資格。只要滿足續簽條件,就可以繼續通過續簽方式延長在港逗留期限,繼續有效建立跟香港的聯系;當轉永居條件滿足以后,可以申請。
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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