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煤炭貿易企業在我國是普遍存在的,但由于煤炭行業的特殊性,很多企業都是無法正常地獲取成本,這也就導致我們煤炭貿易企業利潤虛高,造成高額的稅負壓力!
面對大宗煤炭貿易型企業,該如何合法地減輕相應的稅負壓力,成為煤炭企業首要解決的問題。
在一些特殊的地區,當地想要發展經濟,增加財政稅收收入。從而會有一些招商引資方案,而這些方案的具體體現在稅收優惠政策上。煤炭貿易企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一些地區都是很少有針對煤炭貿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今在河南稅收洼地園區,針對我們煤炭貿易型企業有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合法地減輕企業的稅負壓力,實現大宗煤炭貿易企業最大的經濟利潤化價值!河南的大宗煤炭貿易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稅收獎勵政策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稅稅收獎勵能獎勵到地方一級留存的80%左右,且增值稅稅收獎勵的這一部分不需要企業繳納稅款后再返還,而是園區直接墊稅。企業所得稅核定都是在1%以內。
這樣下來我們的大宗煤炭貿易企業在增值稅、附加稅以及企業所得稅上的綜合稅率就在8.5%,極大地減輕了相應的稅負壓力。想要了解這些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園區的招商引資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