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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1 12:42 |
最后更新: | 2023-11-21 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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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境外投資備案(ODI登記)常見問題解答(最全干貨)
一、關于國內投資主體的相關問題
1.商務部門對哪些主體開展境外投資進行備案?
答:《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第二條規定,境外投資主體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
2.事業單位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可以。《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第三十六條規定:事業單位法人開展境外投資參照本辦法執行。
3.非企業法人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非企業法人在境外投資設立企業,應按照《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辦理;非企業法人在境外設立機構,不屬于商務主管部門境外投資管理范疇,不能為其辦理備案手續。
4.國內自然人以個人名義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不可以。自然人境外投資不屬于商務主管部門管理范疇。(自然人在境外為上市而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目前由外匯局負責辦理相關的外匯登記手續。)
5.國內金融企業境外投資可以備案嗎?
答:國內金融企業境外投資非金融企業屬于商務部管理范疇,可以備案,但應征求金融監管部門意見。
6.國內企業成立未滿一年,可以境外投資備案嗎?
答:可以。但需對相關資金來源和資金構成進行說明。
7.國內企業可以跨行業境外投資備案嗎?
答:可以。若境內外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資格資質有要求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8.國內兩個以上投資主體,由哪一方辦理境外投資備案?
答:《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第十四條規定,投資主體為兩個以上共同開展境外投資的,應當由相對大股東在征求其他投資方書面同意后辦理備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應當協商后由一方辦理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