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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1 12:39 |
最后更新: | 2023-11-21 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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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辦理ODI備案都有哪些申報方式?
企業辦理ODI備案都有哪些申報方式?
企業辦理ODI備案都有哪些申報方式?
境外投資備案申請定義,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適用于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的投資地區,不僅包括外國,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凡在中國大陸地區之外的任何地區進行的投資,均為境外投資。
ODI備案的申報方式
1.獨立申報
如單個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一個境外公司,則其需向注冊地省級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提出ODI審批的申請。
2.共同申報
兩個以上的境內機構投資者擬共同投資同一個境外公司,則應當由持股比例或投資金額較大的投資者在征得其他投資者的書面同意后作為主申報人,在取得其他境內機構投資者的申請資料后,共同向主申報人注冊地的省級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提出ODI審批的申請。
3.聯合申報
如兩個以上境內機構投資者共同在境內設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聯合ODI申報主體”),以該等聯合ODI申報主體向主管部門遞交ODI審批。
我們的專業團隊有著多年的從業經驗,對于兩個部門不同審批著重點都有著充分的了解,可以在盡調報告的編寫,以及可研報告、投資環境分析評價等材料為您節省大量的時間精力,為您提供“一站式”辦理服務。